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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墙面维修维护及屋面防水工程 成交结果公告

阅读次数:89 发布:招标办 发布时间:2026-07-07 15: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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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项目编号:AHYZ-2026-051

二、项目名称: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墙面维修维护及屋面防水工程

三、成交信息:

供应商名称:安徽恒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

供应商地址: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烈山镇石榴小镇双创基地4号楼103室

成交价格546328.60元

 

四、主要标的信息:

工程

项目名称: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墙面维修维护及屋面防水工程

服务范围: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墙面维修维护及屋面防水工程主要内容包括:烈山校区4栋教学楼、8栋宿舍楼(约400间)、食堂、人文社科系7间教室及相山校区宿舍楼(约26间)、综合楼内外墙部分墙面找补粉刷及烈山校区强技楼部分屋面防水。(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)。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施工工期自开工令(或开工通知)起,45个日历天。

项目经理:孙胜恩

证书编号:皖2342022202208684

、公告时间:
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。

六、代理服务收费标准

    招标代理费等按发改价格[2011]534号文规定和安徽省地方标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流程DB34/T5013-2025收费标准执行,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费按皖价服[2007]86 号文收费标准执行。

、其他补充事宜:

(一)供应商认为上述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,可在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(周一至周五,上午8:00-12:00,下午14:30-17:30,节假日休息)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(异议)。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;作出答复前,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;

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,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投诉。

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:参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、《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:

1.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,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

1)质疑人的名称、地址、邮编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;

2)采购人名称、项目名称、项目编号、包别号(如有);

3)被质疑人名称;

4)具体的质疑事项、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;

5)明确的请求及主张;

6)必要的法律依据;

7)提起质疑的日期。

质疑人为自然人的,应当由本人签字;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,应当由法定代表人、主要负责人,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,并加盖公章。

2.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

1)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;

2)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;

3)质疑材料不完整的;

4)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、难以查证的;

5)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,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;

6)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、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。

八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:

采购人信息:

招标人:淮北职业技术学院

联系方式:赵老师  0561-3111251

采购代理机构信息:

称:安徽奕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

址:淮北市相山区帝景大厦9层(9A)

项目联系人:朱工

话:13966143280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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